1、一輛網約車能否在多家平臺上接單,一直是網約車地方立法中的一個難題。
人們一般認為,網約車司機同時在多家平臺上接單,往往會產生更多的安全問題與乘客投訴。但是,通過立法限定“一車一平臺”,是否又會侵犯一般情況下與平臺處于合作關系的網約車駕駛員的自由選擇權呢?或者有違公平市場競爭的原則呢?
因為事實上在一車多平臺的情況下,平臺公司為了提升服務質量、增加司機的粘性,往往會根據司機的活躍度及服務質量等情況,對平臺下接單司機進行打分,如滴滴的“服務分”“口碑值”等,即使最后呈現“一車一平臺”的司機與平臺深度捆綁效果,仍然是一個“市場選擇”而非“政府限定”的結果。
2、最近湛江市政府修改其政府規章原有“一車一平臺”條款的舉措,應該說就這個問題給出了具有示范意義的答案。
2020年5月5月29日湛江公共法律服務澎湃號報道,“湛江市司法局召開《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修改座談會”,表明正在開展立法修改工作。
查詢湛江市政府網站,發現湛江市司法局于2020年3月31日即發布了“公開征求《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草案》意見建議的通知”(以下稱“修改決定草案”)。
在這一通知中,主要擬修改條款有三:
一、刪去第六條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二、將第十條第二項修改為:“前后軸距在2650毫米以上的新能源汽車,排量不受限制。”
三、刪去第十條第二款。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現行《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政府規章)第十條第二款即為“車輛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加入一個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規定。
在湛江市司法局的修改說明中,刪去第六條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主要理由是“國務院已決定取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不再包含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準入限制,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已享受‘國民待遇’。”
事實上,2019年12月28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6號)已經就同一問題作出了修改決定,因此地方立法相關規定同時作出修改或不予執行也在理所當然。
而湛江市修訂網約車新能源車輛標準的第十條第二項,則應該是直接秉承公告意見中“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快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粵交運函〔2018〕119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
那么,“修改決定草案”第三項刪除“一車一平臺”條款的依據又是什么呢?
在淇江市司法局“修改決定草案”說明中,大致可以判斷,應該是受到司法部的影響,即“司法部亦對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近年來,新司法部成立后,大力加強了規章備案審查的工作。
2019年7月20日,在司法部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強調進一步做好備案審查工作,介紹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法規規章備案審查1347部,基于法制統一要求為法規規章進行“體檢”。
據了解,1347部法規規章中,發現186件法規規章存在與上位法不一致的問題。地方性法規140件,涉及28個省份;地方政府規章36件,涉及18個省份,總體來看,法規規章問題總件數最多的省份為安徽、山東、甘肅和江西。
問題主要表現在六個方面:一是縮減上位法禁止范圍的問題。二是違反行政許可法的問題。三是違反行政處罰法的問題。四是違反行政強制法的問題。五是違反上位法有關行政收費規定的問題。六是違反法定授權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環境保護領域、歷史文化保護領域、城鄉建設與管理領域、民生社會治理領域和財政金融等五大領域。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于2018年底公布,按照《立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應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國務院及同級及省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因此,《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應當屬于司法部“體檢”過的1347部備案法規規章之列,而本次刪除“一車一平臺”條款與司法部的“體檢”密切相關。
從這個意義上,網約車行業中的司機與平臺之間關系,應該基于更多留給市場選擇的原則,而不采取地方立法與政策限定“一車一平臺”規定,看樣子已是大勢所趨。
相關推薦
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網信辦秘書局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線上服務能力認定丨2021-02-01 09:19:55 閱讀量:5108
網約車平臺的解決方案
網約車平臺以互聯網為基礎,主要是提供大眾出行的打車平臺,網約車平臺的解決方案主要按照網約車出行場景來設定,主要是解決網約車平臺的客戶資源以及市場拓展遇到的問題,整體的解決方案建立在合規合法運營基礎上。
網約車平臺丨2020-05-25 02:23:52 閱讀量:7651
上海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陶寅琰委員:上海網約車適當放寬戶籍限制
近日,上海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開幕,來自文化藝術界的陶寅琰委員歷年都特別關注民計民生,今年也不例外,她帶來的提案有兩件是與“司機”有關。她認為,城市管理要像繡花一樣精細,就要細化到每一個群體。
網約車丨2020-01-17 03:28:05 閱讀量:5307
2019年第四季度深圳市網約車運營動態來了
2019年已經過去,現在發布2019第四季度網約車行業動態信息,供擬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或個人決策參考,還是那句話喲,投資有風險,入行需謹慎。
網約車丨2020-01-16 07:50:41 閱讀量:5081
滴滴在上?;謴晚橈L車,是順路搭乘,還是另一種網約車?
因為兩起安全事件,滴滴順風車被全面叫停。經過安全保障措施整改后,1月6日起,滴滴在上海等8個城市恢復上線順風車業務。
順風車丨2020-01-15 02:30:22 閱讀量:4291
四部門聯合約談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做好春運服務保障
?為提高春運服務水平,確保旅客安全便捷出行,規范行業健康穩定發展,1月13日下午,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有關司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約談滴滴出行、嘀嗒出行兩家平臺公司。
網約車丨2020-01-14 09:54:11 閱讀量:3540
阿里全面發力出行全產業鏈 資本和車企涌入或重構網約車市場格局
阿里在出行市場發力已久,此前投資的哈啰出行、永安行、滴滴出行、高德軟件、小鵬汽車等等,這些已經成為出行市場細分領域的頭部企業。
網約車丨2020-01-10 08:21:49 閱讀量:3519
媒體評論:樂見網約車平臺主動發布安全報告
持續向公眾公開平臺安全運營情況是為了進一步提升安全服務水平,降低出行風險。顯然,這樣的表態是積極的,也是公眾所樂見的。
網約車丨2019-12-23 03:22:45 閱讀量:4092
從滴滴的發展角度看中國網約車的發展史
車企入局出行平臺,聚合模式成為一種趨勢,曾由滴滴一家獨大的國內網約車市場,現如今市場格局已經發生很大的改變,這些轉變的背后是中國網約車發展的縮影。
網約車丨2019-12-17 10:01:24 閱讀量:10146
中國首個網約車安全實驗室發布
安全是網約車發展的底線,安全困境也是長期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為此,T3出行正式發布中國首個網約車安全實驗室,針對網約車行業安全問題,推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
網約車丨2019-12-17 03:39:01 閱讀量:4991
第二屆中國網約車出行產業峰會順利召開
第二屆中國網約車出行產業峰會就網約車行業現狀、政策法規、發展趨勢等展開熱烈的探討和業務交流。
網約車丨2019-12-04 03:53:09 閱讀量:4998
“網約車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在南京正式揭牌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南京市客運交通管理處等單位代表與美團打車安全相關負責人集體為南京“網約車安全教育培訓基地”授牌!
網約車丨2019-12-01 14:42:12 閱讀量:4826
交通部談順風車恢復上線:平臺要做好動態監控,嚴守安全底線
11月28日,交通運輸部召開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對順風車業務安全問題進行回應
順風車丨2019-11-28 13:26:12 閱讀量:4193
網約車監管如何又快又穩
對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要堅持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放管服”難題,加快建立適應新模式技術經濟特性的監管體系,以政策供給和監管制度重構為新業態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助力。
網約車丨2019-11-27 15:13:04 閱讀量:3544
一鍵報警、分享行程、安全中心,基本成為網約車平臺的基本配置
最近,網約車企業都先后公布了各自的安全整改公報,包括公共安全問題治理、用戶信息隱私保護、安全功能迭代、車主資質審核、等舉措。如今我們不難發現,在乘坐網約車的安全問題上,一鍵報警、分享行程、安全中心,基本成為網約車平臺的基本配置。
網約車丨2019-11-18 06:13:38 閱讀量:6130
出行政策解讀
關于烏魯木齊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最完善的官方解讀
閱讀量:7449 作者:小咖科技
關于印發《烏魯木齊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閱讀量:7662 作者:小咖科技
關于修訂《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閱讀量:4418 作者:小咖科技
宿遷市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閱讀量:4697 作者:小咖科技
《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解讀
閱讀量:4548 作者:小咖科技
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閱讀量:5321 作者:小咖科技
網約車監管平臺連通性與符合性測試分別是什么?
閱讀量:5189 作者:小咖科技
1、一輛網約車能否在多家平臺上接單,一直是網約車地方立法中的一個難題。
人們一般認為,網約車司機同時在多家平臺上接單,往往會產生更多的安全問題與乘客投訴。但是,通過立法限定“一車一平臺”,是否又會侵犯一般情況下與平臺處于合作關系的網約車駕駛員的自由選擇權呢?或者有違公平市場競爭的原則呢?
因為事實上在一車多平臺的情況下,平臺公司為了提升服務質量、增加司機的粘性,往往會根據司機的活躍度及服務質量等情況,對平臺下接單司機進行打分,如滴滴的“服務分”“口碑值”等,即使最后呈現“一車一平臺”的司機與平臺深度捆綁效果,仍然是一個“市場選擇”而非“政府限定”的結果。
2、最近湛江市政府修改其政府規章原有“一車一平臺”條款的舉措,應該說就這個問題給出了具有示范意義的答案。
2020年5月5月29日湛江公共法律服務澎湃號報道,“湛江市司法局召開《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修改座談會”,表明正在開展立法修改工作。
查詢湛江市政府網站,發現湛江市司法局于2020年3月31日即發布了“公開征求《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草案》意見建議的通知”(以下稱“修改決定草案”)。
在這一通知中,主要擬修改條款有三:
一、刪去第六條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二、將第十條第二項修改為:“前后軸距在2650毫米以上的新能源汽車,排量不受限制。”
三、刪去第十條第二款。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現行《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政府規章)第十條第二款即為“車輛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加入一個網約車平臺公司”的規定。
在湛江市司法局的修改說明中,刪去第六條第三項中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主要理由是“國務院已決定取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不再包含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準入限制,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已享受‘國民待遇’。”
事實上,2019年12月28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6號)已經就同一問題作出了修改決定,因此地方立法相關規定同時作出修改或不予執行也在理所當然。
而湛江市修訂網約車新能源車輛標準的第十條第二項,則應該是直接秉承公告意見中“結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23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加快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粵交運函〔2018〕119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
那么,“修改決定草案”第三項刪除“一車一平臺”條款的依據又是什么呢?
在淇江市司法局“修改決定草案”說明中,大致可以判斷,應該是受到司法部的影響,即“司法部亦對規章備案審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近年來,新司法部成立后,大力加強了規章備案審查的工作。
2019年7月20日,在司法部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強調進一步做好備案審查工作,介紹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法規規章備案審查1347部,基于法制統一要求為法規規章進行“體檢”。
據了解,1347部法規規章中,發現186件法規規章存在與上位法不一致的問題。地方性法規140件,涉及28個省份;地方政府規章36件,涉及18個省份,總體來看,法規規章問題總件數最多的省份為安徽、山東、甘肅和江西。
問題主要表現在六個方面:一是縮減上位法禁止范圍的問題。二是違反行政許可法的問題。三是違反行政處罰法的問題。四是違反行政強制法的問題。五是違反上位法有關行政收費規定的問題。六是違反法定授權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環境保護領域、歷史文化保護領域、城鄉建設與管理領域、民生社會治理領域和財政金融等五大領域。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于2018年底公布,按照《立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應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國務院及同級及省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因此,《湛江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應當屬于司法部“體檢”過的1347部備案法規規章之列,而本次刪除“一車一平臺”條款與司法部的“體檢”密切相關。
從這個意義上,網約車行業中的司機與平臺之間關系,應該基于更多留給市場選擇的原則,而不采取地方立法與政策限定“一車一平臺”規定,看樣子已是大勢所趨。
相關推薦
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線上服務能力認定丨2021-02-01 09:19:55 閱讀量:5108
網約車平臺的解決方案
網約車平臺丨2020-05-25 02:23:52 閱讀量:7651
上海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陶寅琰委員:上海網約車適當放寬戶籍限制
網約車丨2020-01-17 03:28:05 閱讀量:5307
2019年第四季度深圳市網約車運營動態來了
網約車丨2020-01-16 07:50:41 閱讀量:5081
滴滴在上?;謴晚橈L車,是順路搭乘,還是另一種網約車?
順風車丨2020-01-15 02:30:22 閱讀量:4291
四部門聯合約談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做好春運服務保障
網約車丨2020-01-14 09:54:11 閱讀量:3540
阿里全面發力出行全產業鏈 資本和車企涌入或重構網約車市場格局
網約車丨2020-01-10 08:21:49 閱讀量:3519
媒體評論:樂見網約車平臺主動發布安全報告
網約車丨2019-12-23 03:22:45 閱讀量:4092
從滴滴的發展角度看中國網約車的發展史
網約車丨2019-12-17 10:01:24 閱讀量:10146
中國首個網約車安全實驗室發布
網約車丨2019-12-17 03:39:01 閱讀量:4991
第二屆中國網約車出行產業峰會順利召開
網約車丨2019-12-04 03:53:09 閱讀量:4998
“網約車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在南京正式揭牌
網約車丨2019-12-01 14:42:12 閱讀量:4826
交通部談順風車恢復上線:平臺要做好動態監控,嚴守安全底線
順風車丨2019-11-28 13:26:12 閱讀量:4193
網約車監管如何又快又穩
網約車丨2019-11-27 15:13:04 閱讀量:3544
一鍵報警、分享行程、安全中心,基本成為網約車平臺的基本配置
網約車丨2019-11-18 06:13:38 閱讀量:6130
出行政策解讀
關于烏魯木齊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最完善的官方解讀
網約車政策丨2023-07-11 05:50:29 閱讀量:7449
關于印發《烏魯木齊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網約車暫行辦法丨2023-07-06 13:20:30 閱讀量:7662
關于修訂《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網約車細則丨2023-06-25 09:49:36 閱讀量:4418
宿遷市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網約車政策丨2023-02-02 01:55:00 閱讀量:4697
《關于修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解讀
網約車政策丨2023-01-31 08:34:14 閱讀量:4548
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網約車細則丨2022-12-05 03:28:40 閱讀量:5321
網約車監管平臺連通性與符合性測試分別是什么?
網約車監管平臺丨2022-08-25 06:05:22 閱讀量:5189
道路客運出行資訊
輝煌不再的汽車客運何去何從
傳統客運轉型丨2023-11-28 02:17:31 閱讀量:2736
安陽市推出林州至安陽定制客運班線
定制客運丨2023-11-27 02:48:12 閱讀量:2629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的通知
傳統客運轉型丨2023-11-24 01:52:13 閱讀量:2183
“齊魯出行”定制客運網絡平臺助推智慧交通服務升級
定制客運丨2023-11-23 02:10:01 閱讀量:2476
杭州至寧國定制客運班車于11月18日正式開通
定制客運丨2023-11-22 03:30:46 閱讀量:1910
烏魯木齊站日前新增高鐵快線和高鐵定制客運巴士
定制客運丨2023-11-21 07:51:16 閱讀量:1033
城步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積極引導縣內客運企業大力發展定制客運
定制客運丨2023-11-20 03:10:18 閱讀量:1216
代駕行業資訊
代駕數字運營:代駕行業的智慧變革浪潮
代駕系統丨2024-12-05 02:00:11 閱讀量:12710
代駕公司怎么開?手把手教你如何開設一家成功的代駕公司!
代駕管理系統丨2024-11-21 02:02:02 閱讀量:17155
國內代駕公司的規模與收益點——小咖科技助力代駕行業數字化轉型
代駕丨2024-11-14 03:02:02 閱讀量:16718
中國代駕市場分析:主要代駕平臺公司深度解析
代駕平臺丨2024-11-07 02:01:00 閱讀量:17674
代駕“不靠譜”事件頻發,行業規范亟待優化
代駕丨2024-10-31 02:01:02 閱讀量:37982
小咖科技SaaS系統助力代駕公司實現高效運營與服務升級
代駕管理系統丨2024-10-17 08:02:00 閱讀量:18864
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代駕丨2024-10-11 16:00:00 閱讀量:9659